比賽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:第四節最后2分04秒時,廣東球員胡明軒對山西球員彭宇迪犯規,當時廣東處于犯規倒數的狀態,按照規則山西應當執行罰球。不過裁判員和記錄臺都沒有做出罰球的決定,只是給了山西球權。然而在比賽還剩下1分03秒的一次死球時,裁判突然讓彭宇迪執行兩次罰球,就是為了彌補2分04秒的罰球漏吹。山西兩次罰球結束后,比賽繼續進行。
對于這樣的結果,許多球迷在網上表示不理解。昨天,CBA官方公布了廣東對陣山西一戰的裁判報告,對這一補罰的合理性進行了解釋。
裁判報告認為,裁判在比賽中沒有給山西球員彭宇迪2次罰球,屬于裁判的可糾正失誤。依據CBA的《籃球規則》,在一次判罰失誤之后,直到失誤后重新開始計時并且出現第一次死球且形成活球之前,裁判、記錄臺、技術代表發現失誤,裁判員可以立即停止比賽,糾正誤判。也就是說,裁判利用了“可糾正的失誤規則”條款,讓“時光倒流”成為有據可循的判罰。因此,CBA官方認定,這次判罰沒有錯誤。
裁判報告顯示,除了這次頗具爭議的判罰之外,裁判在最后兩分鐘以及加時賽所做出的其他判罰也都準確無誤。但記錄臺和臨場裁判當時都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廣東隊犯規已滿,這樣的失誤也太低級了。(新民晚報記者 王志靈)

